一、 依據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109年4月7日肺中指字第1093700295號函暨本府社會局109年4月10日新北社助字第1090622248號函辦理。 二、 檢附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原函影本1份供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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