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依據本局109年3月9日新北教社字第1090408192號函暨109年4月7日新北教中字第1090557446號函續辦(諒達)。 二、考量本案藝術團隊具有跨校、跨縣市參與人員,為避免群聚感染擴大疫情,爰於本學期結束前停止辦理旨揭活動,請
貴校妥為向成員及家長溝通與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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