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體育組長 曾柏勳老師 - 學務處 | 2020-07-15 | 點閱數: 379

說明:

一、依據本府109年7月6日新北府衛疾字第1091204754號函辦理。

二、請貴校(園)於執行防疫措施進行個人資料蒐集利用時,應依旨揭指引(附件)辦理,並不得蒐集非必要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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