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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 資訊組長蔡家丞老師 - 防疫專區 | 2022-05-23 | 點閱數: 1983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1517日臺教國署學字第1110064589號函辦理。

 

二、有關Pfizer-BioNTech COVID-19疫苗兒童劑型,已於111428日經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以下簡稱食藥署)核准使用於滿5歲至11歲兒童,依據臨床試驗結果及各國接種後安全性及有效性監測數據,考量5歲至11歲兒童接種Pfizer-BioNTech COVID-19疫苗,能降低感染COVID-19後重症及死亡風險,以及目前國內正處於COVID-19社區流行階段,於食藥署核准使用後,推動5歲至11歲兒童實施Pfizer-BioNTech COVID-19疫苗基礎劑接種作業。另依據mRNA疫苗接種後監測相關數據,建議兩劑間隔為12週。

 

三、本案學生COVID-19疫苗校園集中接種作業訂於111525日至111630日完成,相關作業說明如下:

(1)校園集中接種對象:滿5歲至12歲學童(不含附幼學生);其中滿5歲至11歲學童之基礎劑量每劑為0.2mL,滿12歲學生之基礎劑量每劑為0.3mL

 

(2)請貴校提供家長(監護人或關係人)「Pfizer-BioNTech COVID-19疫苗5-17歲接種須知及評估暨意願書」(附件1,請學校自行印製),供家長至少7天的充分思考時間以評估決定是否同意子女接種;學校回收意願書時請確認各欄位資訊填寫完整,經醫師評估後始能接種。另造冊時請勿任意更改接種名冊格式,名冊各欄位資料應確實填寫完整,至少於接種前3天提供「COVID-19疫苗校園接種作業學生具接種意願名冊」(附件2)之電子檔予接種單位運用,俾利後續安排疫苗配發及接種作業。

 

(3)請設置友善接種環境、建立因應學生可能發生之暈針及立即性過敏反應之應變機制,並運用各項資源進行宣導,積極協助學生接種作業;另本局授權學校滿6歲至12歲學生莫德納疫苗校園集中接種作業併同進行,惟務必依年齡及不同劑型、劑量分時段正確接種。

 

(4)請提醒滿12歲欲接種第2劑之學生,兩劑疫苗務必間隔12週以上,接種當日應攜帶健保卡及接種紀錄卡(小黃卡)

 

(5)請提醒學生於接種當日攜帶健保卡,另「COVID-19疫苗接種紀錄卡」由接種單位發放,考量5歲至12歲兒童表達及理解能力較不及青少年,爰請學校指導學生填寫接種紀錄卡,並於疫苗接種前後加強衛教宣導說明。

 

四、請依「COVID-19疫苗校園接種作業程序建議指引」(附件3),提醒家長接種疫苗後的反應,如學生持續發燒超過48小時、嚴重過敏反應如呼吸困難、氣喘、眩暈、心跳加速、全身紅疹等不適症狀,應儘速就醫釐清病因。接種疫苗後28天內若出現疑似心肌炎或心包膜炎的症狀例如:胸痛、胸口壓迫感或不適症狀;心悸(心跳不規則、跳拍或「顫動」);暈厥(昏厥);呼吸急促或心悸;運動耐受不良(例如走幾步路就會很喘、沒有力氣爬樓梯)等,務必立即就醫,並告知醫師相關症狀、症狀發生時間、疫苗接種時間,以做為診斷參考。

 

五、請學校護理師或承辦人員於集中接種作業結束後發放「Pfizer-BioNTech COVID-19疫苗5-17歲接種後注意事項暨接種通知單」(附件4,須蓋有衛生所/合約醫療院所/學校健康中心章戳),另請校內附設幼兒園滿56歲幼生、當日因故未接種或選擇自行至指定合約醫療院所接種之學生,由家長至本市合約醫療院所預約接種。請家長(監護人或關係人)陪同學生至合約醫療院所完成疫苗接種,完成接種後將通知單回條提供學校進行記錄,以掌握學生接種情形。

 

六、中離、中輟生或學籍設於貴校之自學生亦請同步造冊,並後續通知到校施打疫苗;如於學校接種當日未到,則發給補接種通知書,並依提醒學生及家長依說明段五事項後續辦理。

 

七、本次校園集中接種後隔日起以採居家線上授課演練2日為原則,相關配套措施及注意事項說明如下:

(1)請於接種疫苗當日調整課程內容,安排靜態活動,以觀察學生身體狀況。於疫苗接種後2週,妥善規劃課程內容、調整教學方式及減少激烈教學活動。

(2)請班級導師及線上教學老師每堂課均關心學生健康狀況,倘有發現前揭異狀,請立即回報校方,並通知家長立即就醫。

(3)倘學校週四施打疫苗,則僅週五1日進行線上授課;如為週五施打疫苗,因週末已休息2日,因此週一正常實體上課。

(4)另考量疫苗施打比率或基本照顧者人數各校不一,本局授權各校視上開情形彈性實施實體、線上或分流教學(亦即部分實體、部分線上教學),並提供基本照顧,以兼顧孩子健康與學習,不受上開接種作業後隔日起採全校居家線上授課演練2日之限制。

(5)線上演練仍屬正式課程,教職員應到校上班為原則,特殊情形(例如家中有子女接種疫苗必須照顧者)得向學校申請例外採行居家線上授課或居家辦公(行政),以上彈性人力調控方式等同上班。另如因防疫照顧需求,須請假照顧家中子女者,得另行申請防疫照顧假,該假別不支薪,教師部分由學校遴聘合格人員代課,並核支代課鐘點費。

(6)學生若至醫療院所接種疫苗,學校應給予疫苗假,不列入出缺席紀錄。若家長需請假陪同學生至醫療院所接種疫苗,可給予防疫照顧假。

(7)請學校留意學生接種後情形,如有不良反應,請依「新北市校園COVID-19疫苗不良反應通報流程」(附件5)儘速送醫,並填寫「新北市校園COVID-19疫苗不良反應通報表」(附件6),提供轄區衛生所,以利個案追蹤及協助申請預防接種受害救濟,並通報駐區督學及落實校安通報。

(8)學生接種疫苗後,當日起如有不良反應,得申請疫苗假,不列入出缺席紀錄,以3天為原則(含接種當日),必要時得延長。另學生請疫苗假時,請班級導師確認家中是否有人陪伴及照顧。

(9)學生於疫苗假期間,家長如有照顧學生之需求,其中一人得申請防疫照顧假。前述家長,包括父母、養父母、監護人或其他日常實際照顧學生之人(如祖父母)。

(10)午餐配套措施:

1.線上上課停止供應午餐時,請於接種前聯繫供應廠商,以利應變。

2.停止供餐期間不得向學生收取餐費,餐費授權各校以減收方式或於學期末併同結算等方式辦理。

3.停止供應午餐期間,不論中央餐廚、自立午餐或受餐學校,請務必至校園食材登錄平臺設定不供餐作業,食安智慧監控系統由本局向衛生局協調處理方式,各校不必另案處理。

(11)弱勢學生早、午餐補助辦理方式如下:

<早餐補助>

1.便利商店餐券方式供應:請先行發放早餐券。

2.合作社、自立廚房或鄰近早餐店多元方式供應:請以現金方式補助經費,每餐33元逕予補助。

<午餐補助>

1.請以現金方式補助,以遠距上課期間學生原應在校用餐天數補助(不含週末及假日),乘以各校午餐收費基準全額補助(含基本費)午餐費用計算。

2.前揭費用以貴校學校預算「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身心障礙及家庭突遭變故學生午餐補助」科目支應。

3.請提醒學生及家長該經費係提供購置餐點使用。

 

八、為利本市滿6歲至11歲學童COVID-19疫苗校園接種作業,本局同意核予工作人員當日公假(課務排代)協助執行。

 

九、如有相關問題,請依問題性質逕洽以下聯繫窗口:

<學生疫苗接種作業>

1.教育局體育及衛生教育科承辦人姜小姐,電話:(02)29603456分機2700

2.衛生局疾病管制科承辦人洪小姐,電話:(02)22577155分機2064

3.預約接種疫苗或嚴重不良反應等醫療衛教諮詢,請至「本府衛生局首頁/機關業務/疾病管制/預防接種/COVID-19疫苗/新北市COVID-19疫苗接種地點資訊查詢」項下查詢(網址:https://www.health.ntpc.gov.tw/basic/?mode=detail&node=8342)。

<居家線上授課>

教育局國小教育科承辦人王小姐,電話:(02)29603456分機2618

 

十、檢附「COVID-19疫苗校園集中接種作業程序及工作指引」(附件7)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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