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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 許文宜老師 - 防疫專區 | 2022-06-21 | 點閱數: 1243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1年6月15日臺教國署原字第1110077221號函辦理。
 
二、有關旨揭對象COVID-19疫苗接種作業,依據111年6月10日「衛生福利部傳染病防治諮詢會預防接種組(ACIP)」第4次專家會議決議如下:
(1)考量目前國內處於Omicron變異株社區流行期間,建議滿5歲至11歲幼童應完成兩劑COVID-19疫苗接種,以降低染疫後重症及死亡之風險。
(2)依據疫苗臨床試驗及各國疫苗安全性監測結果,滿5歲至11歲族群第2劑接種後發生不良反應通報率低於12歲以上族群,經考量國內疫情並參酌各國疫苗接種政策,由原來間隔12週,調整為「建議兩劑間隔4-8週以上」。
(3)另基於目前尚無兒童族群以不同廠牌COVID-19疫苗完成基礎劑接種之安全性及有效性數據,建議兒童族群以相同廠牌COVID-19疫苗完成兩劑接種,惟特殊情形(如第一劑接種後出現嚴重不良反應、指揮中心評估疫苗供應情形等)下,可以不同廠牌疫苗完成兩劑接種。
 
三、本案學生COVID-19疫苗校園集中接種作業訂於111年6月22日至111年7月8日完成,相關作業說明如下:
(1)校園集中接種對象:
1.莫德納:滿6歲至11歲學童(含附幼學生)基礎劑量每劑為0.25mL。
2.BNT:滿5歲至11歲學童(含附幼學生)基礎劑量每劑為0.2mL。
(2)現階段除兒童接種第1劑後出現不良反應情形可擇定不同廠牌疫苗接種外,其餘對象均採以相同廠牌接種;另曾確診學生請自發病日或確診日(無症狀感染者)起至少間隔3個月後再接種疫苗。
(3)請貴校依學生第1劑次種類提供家長(監護人或關係人)「Pfizer-BioNTech COVID-19疫苗5-17歲接種須知及評估暨意願書」或「莫德納COVID-19疫苗6-17歲接種須知及評估暨意願書」(附件1、2,請學校自行印製),供家長有充分思考時間以評估決定是否同意子女接種。
(4)學校回收意願書時請確認各欄位資訊填寫完整,經醫師評估後始能接種。另造冊時請勿任意更改接種名冊格式,名冊各欄位資料應確實填寫完整,至少於接種前1天提供「COVID-19疫苗校園接種作業學生具接種意願名冊」(附件3)之電子檔予接種單位運用,俾利後續安排疫苗配發及接種作業,另符合接種對象尚未接種第1劑疫苗者,亦可併同本次接種作業進行接種,並授權學校同意家長入校陪同學童接種。
(5)請設置友善接種環境、建立因應學生可能發生之暈針及立即性過敏反應之應變機制,並運用各項資源進行宣導,積極協助學生接種作業,務必依年齡及不同劑型、劑量分時段正確接種。
(6)請提醒學生於接種當日攜帶健保卡及接種紀錄卡(小黃卡),考量5歲至11歲兒童表達及理解能力較不及青少年,爰請學校指導學生填寫接種紀錄卡,並於疫苗接種前後加強衛教宣導說明。
(7)請依「COVID-19疫苗校園接種作業程序建議指引」(附件4),提醒家長接種疫苗後的反應,如學生持續發燒超過48小時、嚴重過敏反應如呼吸困難、氣喘、眩暈、心跳加速、全身紅疹等不適症狀,應儘速就醫釐清病因。接種疫苗後28天內若出現疑似心肌炎或心包膜炎的症狀例如:胸痛、胸口壓迫感或不適症狀;心悸(心跳不規則、跳拍或「顫動」);暈厥(昏厥);呼吸急促或心悸;運動耐受不良(例如走幾步路就會很喘、沒有力氣爬樓梯)等,務必立即就醫,並告知醫師相關症狀、症狀發生時間、疫苗接種時間,以做為診斷參考。
 
四、請學校護理師或承辦人員於集中接種作業結束後發放「Pfizer-BioNTech COVID-19疫苗5-17歲接種後注意事項暨接種通知單」或「莫德納COVID-19疫苗6-17歲接種後注意事項暨補種通知單」(附件5、6,須蓋有衛生所/合約醫療院所/學校健康中心章戳),當日因故未接種或選擇自行至指定合約醫療院所接種之學生,由家長陪同學生至本市合約醫療院所預約接種或於7月1、2日及7月8、9日至本市部分接種站預約接種(接種站資訊及預約方式後續提供)。
 
五、中離、中輟生或學籍設於貴校之自學生亦請同步造冊,並後續通知到校施打疫苗;如於學校接種當日未到,則發給補接種通知書,並依提醒學生及家長依說明段四事項後續辦理。
 
六、本次校園集中接種相關配套措施及注意事項說明如下:
(1)請於接種疫苗當日調整課程內容,安排靜態活動,以觀察學生身體狀況。於疫苗接種後2週,妥善規劃課程內容、調整教學方式及減少激烈教學活動。
(2)請班級導師及線上教學老師每堂課均關心學生健康狀況,倘有發現前揭異狀,請立即回報校方,並通知家長立即就醫。
(3)另考量疫苗施打比率或基本照顧者人數各校不一,本局授權各校視上開情形彈性實施實體、線上或分流教學(亦即部分實體、部分線上教學),並提供基本照顧,以兼顧孩子健康與學習。
(4)線上教學仍屬正式課程,教職員應到校上班為原則,特殊情形(例如家中有子女接種疫苗必須照顧者)得向學校申請例外採行居家線上授課或居家辦公(行政),以上彈性人力調控方式等同上班。另如因防疫照顧需求,須請假照顧家中子女者,得另行申請防疫照顧假,該假別不支薪,教師部分由學校遴聘合格人員代課,並核支代課鐘點費。
(5)學生若至醫療院所接種疫苗,學校應給予疫苗假,不列入出缺席紀錄。若家長需請假陪同學生至醫療院所接種疫苗,可給予防疫照顧假。
(6)請學校留意學生接種後情形,如有不良反應,請依「新北市校園COVID-19疫苗不良反應通報流程」(附件7)儘速送醫,並填寫「新北市校園COVID-19疫苗不良反應通報表」(附件8),提供轄區衛生所,以利個案追蹤及協助申請預防接種受害救濟,並通報駐區督學及落實校安通報。
(7)學生接種疫苗後,當日起如有不良反應,得申請疫苗假,不列入出缺席紀錄,以3天為原則(含接種當日),必要時得延長。另學生請疫苗假時,請班級導師確認家中是否有人陪伴及照顧。
(8)學生於疫苗假期間,家長如有照顧學生之需求,其中1人得申請防疫照顧假。前述家長,包括父母、養父母、監護人或其他日常實際照顧學生之人(如祖父母)。
 
(9)午餐配套措施:
1.線上上課停止供應午餐時,請於接種前聯繫供應廠商,以利應變。
2.停止供餐期間不得向學生收取餐費,餐費授權各校以減收方式或於學期末併同結算等方式辦理。
3.停止供應午餐期間,不論中央餐廚、自立午餐或受餐學校,請務必至校園食材登錄平臺設定不供餐作業,食安智慧監控系統由本局向衛生局協調處理方式,各校不必另案處理。
 
(10)弱勢學生早、午餐補助辦理方式如下:
早餐補助:
1.便利商店餐券方式供應:請先行發放早餐券。
2.合作社、自立廚房或鄰近早餐店多元方式供應:請以現金方式補助經費,每餐33元逕予補助。
午餐補助:
1.請以現金方式補助,以遠距上課期間學生原應在校用餐天數補助(不含週末及假日),乘以各校午餐收費基準全額補助(含基本費)午餐費用計算。
2.前揭費用以貴校學校預算「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身心障礙及家庭突遭變故學生午餐補助」科目支應。
3.請提醒學生及家長該經費係提供購置餐點使用。
 
七、為初步了解學生接種意願情形及預估本市校園集中接種疫苗種類及數量,請先行利用如口頭詢問、網路表單等方式統計學生意願,並於111年6月21日下午5時前至校務行政系統完成「滿5歲至11歲兒童疫苗接種意願調查表」填報。
 
八、為利本次學童COVID-19疫苗校園接種作業,本局同意核予工作人員當日公假(課務排代)協助執行。
 
九、如有相關問題,請依問題性質逕洽以下聯繫窗口:
(1)學生疫苗接種作業:
2.教育局體育及衛生教育科承辦人姜小姐,電話:(02)29603456分機2700。
2.衛生局疾病管制科承辦人洪小姐,電話:(02)22577155分機2064。
(2)預約接種疫苗或嚴重不良反應等醫療衛教諮詢,請至「本府衛生局首頁/機關業務/疾病管制/預防接種/COVID-19疫苗/新北市COVID-19疫苗接種地點資訊查詢」項下查詢(網址:https://www.health.ntpc.gov.tw/basic/?mode=detail&node=8342  )。
(3)居家線上授課:教育局國小教育科承辦人王小姐,電話:(02)29603456分機2618。
 
十、檢附「COVID-19疫苗校園集中接種作業程序及工作指引」(附件9)及「兒童第1劑BNT疫苗接種情形統計暨第2劑可接種時間表」(附件10)各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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