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111年 9月29日新北府教特字第1111816633號函辦理。
二、日期:111年11 月5日(星期六)
三、評量時間:
08:45 前 完成報到手續
08:50-09:00 學生進場預備
09:00-09:20 施測說明
09:20-11:20 團體測驗
11:20- 離場
四、評量試場地圖如附件。
五、座位配置如下:
試場別 評量證號碼 團測地點 教室編號
第一試場 1121117001~1121117014 三年7班教室 B301
第二試場 1121117015~1121117028 三年8班教室 B302
第三試場 1121117301~1121117311 二年1班教室 B303
第四試場 1121117401~1121117413 二年2班教室 B304
第五試場 1121117501~1121117511 二年3班教室 B305
第六試場 預備試場 二年4班教室 B306
六、注意事項:
1.為使評量流程順利,請於8:45前完成報到手續,9:00鐘響完畢後不得入場。
2.參加評量請攜帶評量證、2B鉛筆及橡皮擦。有配戴眼鏡者,請記得配戴眼鏡。
3.手機、電子錶、智慧型穿戴式裝置( 如:智慧型手錶、智慧手環等)一律不得攜入試場。
4.鑑定當日請學生在家先測量體溫並自備口罩。
5.為維護全體學生之健康,評量當日8:20開放進入校園,應試學生請全程配戴口罩、配合量測額溫始能入校。家長於體溫量測站止步,校內不另設家長休息區。當天亦不提前開放家長檢視考場,請於報到時於簽到單上留下行動電話號碼,學生若有特殊需求如用藥…等,請事先告知報到處試務人員,鑑定結束後,學生由試務人員統一帶至校門口,交由家長帶回。
6.各試場教室門窗保持通風,學生座位保持適當距離,請應試學生全程配戴口罩。
7.配合疾管署及教育局之防疫規定,額溫37.5度及耳溫38度以上者不得入場鑑定,得申請退費。
8.確診者及密切接觸者(確診者同住親友)應試規定如下:
(1)確診者:請配合疾管署規定,落實居家隔離,不得參加鑑定。家長得於111年11月11 日(星期五)前向就讀學校特教組申請退費。
(2)密切接觸者:
A.依規定須居家隔離者,不得參加鑑定,家長得於111年11月11日(星期五)前向就讀學校特教組申請退費。
B.自主防疫期間,需持自主防疫者健康聲明切結書及當日快篩檢驗陰性證明照片,方能入場參加鑑定。自主防疫者健康聲明切結書請於本市資優鑑定系統行政公告
( https://gifted.ntpc.edu.tw/outer/Index )下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