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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動宣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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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年使用牌照稅繳納期間自4月1日起至4月30日止,請如期繳納。新北市政府稅捐稽徵處提醒您!

一、依據:新北稅莊三字第1135533197號函辦理公告

二、113年使用牌照稅繳納期間自4月1日起至4月30日止,請如期繳納。新北市政府稅捐稽徵處提醒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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