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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動宣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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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新北市114學年度優良薪傳教師徵選實施 計畫,請老師踴躍參加。

發佈日期 : 2026-01-21
說明:
一、依據新北市114學年度薪傳教師輔導初任教師實施計畫辦理。
二、旨揭徵選計畫為評選並表揚114學年執行薪傳輔導任務表現優良之薪傳教師,以鼓勵優良師資持續投入輔導任務,獲選案例之輔導歷程亦可供未來薪傳教師參考。
三、徵選資訊如下:
(一)參加對象:新北市114學年度經教育局核定各級學校擔任之薪傳教師(包含師徒制及社群制),並積極協助輔導初任教師,同時提供該年度完整輔導紀錄者。
(二)遞件方式:
1、學校推薦:各級學校有遴派薪傳教師實施輔導陪伴者,應依本計畫報名遞件,每校至少應推薦 1名薪傳教師。
2、自行報名:薪傳教師得自行報名遞件,不佔所屬學校推薦名額。
(三)徵選期程:
1、報名繳件期間:即日起至115年7月10日(星期五)止,逾期不受理。
2、評審期間:115年7月11日(星期六)至8月中旬。
3、得獎名單公布暨頒獎典禮時間:115年9月,預定與115學年度第1場次薪傳教師培訓研習一同辦理。
(四)報名資料:
1、請以A4大小、直式橫書,依下列順序合併為單一PDF檔案:
(1)優良薪傳教師甄選報名表,如計畫書之附件1。
(2)協助初任教師辦理公開授課並提供專業回饋之觀議課紀錄。
(3)協助初任教師取得「初階專業回饋人才」之研習時數或證明。
(4)協助初任教師之相關輔導紀錄表,如計畫書之附件2(至少4份)。
(5)其他教師專業發展活動之相關佐證資料。
2、敬請自行留存送件檔案副本,以利複校。
(五)繳件資訊:請於115年7月10日(星期五)報名截止前,
將電子檔案上傳至google表單(https://docs.google.com/forms/d/e/1FAIpQLSfwJfi7hfaeyd4VVxUw2GcVtAzbfWrQuq4uFIumDbptW_ZETQ/viewform?usp=dialog)。
四、本案評選為優良薪傳教師者,依「新北市政府教育局獎勵金(獎金)發放參考指引」第五條第(三)項第3款,頒給價值新臺幣1,000元禮券1份,另由本局公開表揚頒給獎狀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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