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本市教育帳號注意事項
發佈日期 :
2026-05-12
一、依據新北市政府教育局115年5月6日新北教研資字第1150852252號函辦理公告
二、本市所提供教育帳號及其下相關服務,僅提供本市師生使用,核心關鍵為「是否有校務行政系統帳號之存取權」,教職員生畢業/離校後將不再擁有存取權,亦無法使用相關服務(含親師生平臺登入、Google Workspace、Microsoft 365等),並不得要求重新取得。
三、相關雲端資料請於離校前自行備份,並建議勿以本市教育帳號綁定任何應用程式,避免失去存取權後無法使用。
四、轉學生及跨教育階段之學生在本市升學,學生無學籍前的空窗期,將無法使用教育帳號及其相關服務;各教育階段學生學籍異動時程,請依該階段學籍管理辦法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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